2020年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安排来了
2020/9/1 9:23:23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公布了2020年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安排。今年的考试时间定在2020年11月7日至8日,此次考试共在全国设立33个考点。考生可于2020年9月1日12:00时开始报名,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12:00。
详情如下:
关于举办 2020 年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按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注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认协评〔2020〕 19 号)要求,暂缓举办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已经明显好转,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认证认可工作, 支持复工复产,满足会员和行业需求, CCAA 定于2020 年 11 月 7 日至 8 日举办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考生在报名前应详细了解所报考领域认证人员注册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以避免不符合注册准则要求而无法注册,注册准则详见:http://www.ccaa.org.cn/pjzx/index.shtml注册准则问题可咨询 CCAA 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人员评价部。
(二) 考试城市全国共设立考点城市 33 个,分别是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西安、银川、兰州、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青岛、南昌、郑州、武汉、合肥、长沙、重庆、成都、昆明、贵阳、拉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海口、广州、南宁、深圳。其中深圳考点的考试方式为计算机考试,机考考试注意事项详见报名网站。
(三) 考试科目安排
有机产品认证考试依据为 GB/T 19630-2019《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国家标准。EnMS考试依据 GB/ T23331《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征求意见稿:www.cnis.ac.cn/bydt/bzyjzq/gbyjzq/201907/t20190724_44938.htmlFSMS 因无新版标准中文稿,本期考试仍依据 GB/T 22000-2006标准,考试通过的人员,需按照《关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ISO 22000:2018 标准转换注册工作的通知》(中认协评 2019【131】) 关于转版的具体要求,完成转换课程的培训后方可注册。ITSMS 考试依据 ISO/IEC 20000-1:2018 标准。
二、报名安排
本次考试的报名由考生个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考和缴费工作。网上报名系统自2020年9月1日12:00时起面向考生正式开通,2020年9月10日12:00截止,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网站: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网:
http://ccaa.kaoshi.open.com.cn/报名开始后,考生登陆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网,按报名操作步骤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工作。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的支付银行卡,并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本次考试 CCAA 将开具电子发票,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写发票信息。10 月 30 日-11 月 8 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电子发票和准考证。考生报名时需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1 寸彩色;JPG格式文件;长度与宽度的比值必须在 1:1.3~1:1.5 之间;文件大小为 35KB 以下。考生应严格遵守报名与缴费的进程规定,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日期请在报考网站上登陆查看。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五、考场纪律
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八) 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喧哗。(九) 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六、违规认定与处理
(一)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者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将试卷(含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二)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9.其他作弊行为。
考生如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如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考生如扰乱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该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规考生如具备 CCAA 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还将按照《注册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 5 版) 》进行相应的资格处置。
七、联系方式
考试政策相关问题,请联系 CCAA 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能力建设部:010-65994463/65995487/65994459
现行注册准则解读,申请人员注册资格等注册问题,请联系CCAA 认 证 人 员 能 力 评 价 中 心 人 员 评 价 部 。咨 询 电 话 :010-65994531 010-65994478
其他建议、投诉等问题,请联系 CCAA 认证人员能力评价中心运行保障部:010-65994481/65994253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
